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降低交易成本,优化产业结构,扩大消费规模,推动城乡电子商务协调发展,提升县域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2〕24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海盐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电商换市”的战略,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平台集聚、模式创新、产业融合”的发展思路,突出电子商务在海盐县加快传统工业转型升级、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农村电子商务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速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通过实施“电子商务五大工程、健全四大体系、完善四大保障”,探索电子商务创新机制,努力打造电子商务经济生态圈,全力打造成为长三角电子商务强县,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总体目标
全县网络零售总额年均增长50%以上;全县90%以上规上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培育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电子商务龙头骨干企业3家以上,其中销售额超20亿元以上的1家;打造电子商务集聚区3个以上。初步建成具备网络代购服务、农产品销售服务、农村青年创业服务等服务功能的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1、工业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工程
积极引导制造业龙头企业建立自营电商平台,进一步做大规模。鼓励中小型制造业企业借助阿里巴巴、中国制造等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营销。积极引导纺织服装、紧固件和食品等传统产业发展特色化、专业化电商营销。积极引导终端消费类产品制造业企业依托“天猫”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B2C网络旗舰店,扩大市场销售份额。推进 “阿里巴巴·集成吊顶产业带”、“海盐核电关联产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省级产业基金,推动“C2M”试点,培育电子商务集成吊顶“C2M”海盐模式。(牵头单位:经信局、商务局、百步镇。配合单位:发改局、武原街道、沈荡镇)
2、传统商贸电子商务转型发展工程
积极推进商贸龙头企业开展微信、本地社区等第三方服务平台营销,实现线上线下资源整合与融合发展新模式。支持百货商场超市、连锁企业、专业市场等传统流通企业依托线下资源优势开展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资源互补和协同发展。进一步提升现代超市配送中心、供销农资连锁公司等传统商贸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引导网络零售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客户消费体验,支持网络零售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展覆盖范围、创新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管局、旅委、各镇(街道)〕
3、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工程
推进与阿里合作的“农村淘宝”,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县级营运中心和农村服务点建设。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开展集信息发布、产品交易、产品追溯于一体的电子商务应用。支持青莲食品、芦荟源、万好蔬菜、尼松食品等电商营销及各级示范企业争创工作。组织参加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牵头单位:农经局。配合单位:发改局、人力社保局、商务局、旅委、团县委、市场监管局、县质监局、各镇(街道)〕
提升改造“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的服务站(点),完善服务站(点)的“便民服务、快递代收、网络代购、农产品代销”等服务,逐步实现网上订货、配送、结算的农村消费新模式。〔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发改局、人力社保局、农经局、团县委、邮政海盐分公司、各镇(街道)〕
4、跨境电子商务协同发展工程
推进纺织服装、紧固件等海盐传统出口优势产品应用电子商务开拓新兴出口市场。支持B2B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引导外贸企业通过亚马逊、速卖通、eBay等平台展示产品与服务,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鼓励外贸企业开设海外仓;引进一批现有高质量的海外仓为我县跨境电商、外贸企业提供境外仓储、属地配送和售后维修等服务。支持阿里巴巴、中国制造网、敦煌网等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为海盐本地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的电子商务增值服务。引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跨境电商服务企业,整体拓展跨境电商业务。健全完善产销协同、海外物流配送以及公共售后服务机制。结合国家进口电商政策的调整与完善,鼓励发展备货保税模式的进口电商,培育引进一批跨境电商龙头和示范企业。(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经信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
5、民生领域电子商务拓展工程
积极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与电子交易一体化系统建设,促进网上“阳光采购”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审批中心)
努力推动城市家政服务网络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各类家政服务资源,面向社区居民提供供需对接服务;鼓励和支持服务百姓日常生活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功能涵盖购物、餐饮、交通等居家生活所需。(牵头单位:民政局)
鼓励旅游企业(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网上订餐、订房服务系统,完善餐饮及住宿行业服务应用体系。(牵头单位:旅委)
四、支撑体系
1、产业集聚体系
按照“布局合理、集约集聚、配套完善”的原则。重点推动海盐电子商务园区(楼宇)和海盐电子商务创业大楼建设。鼓励电子商务集聚区争创省级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集聚区重大项目引进、培育机制,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加快龙头型、骨干型电子商务企业培育。〔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人力社保局、城投集团、各镇(街道)〕
2、物流配送体系
加强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努力将海盐打造成为以港口为依托,海河联运、县域特色产业共同配送为特征的浙北重要转运型区域性物流中心,长三角重要物流节点之一。推进海盐综合物流园区、专业物流(快递网点)和供应链物流建设。积极发展港口物流、公路港物流。(牵头单位:发改局。配合单位:经信局、商务局、公安局、国土局、交通局、住建局、质监局、邮政海盐分公司)
积极推进“E邮柜”建设,在全县城区基本形成智能投递服务网络,切实解决电子商务终端配送“最后100米”投递问题。〔牵头单位:邮政海盐分公司。配合单位:发改局、商务局、住建局、各镇(街道)〕
3、人才培育体系
依托“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电子商务人才。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基本技能、操作技能、岗位操作技能提升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向高职院校借力,通过联合办学、专项培养等形式,培育创业创新电子商务人才。开展电子商务创业(技能)大赛、电子商务创业典型、创业青年评选等活动,对创业项目予以支持,对获奖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增强标杆带动作用。通过我县各领域的电商应用,实现更广泛的创业形式,创造更丰富的就业渠道。(牵头单位: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团县委、县妇联、金融办、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等)
4、网络设施体系
以“智慧海盐”建设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为契机,加快推进全县高速信息网络、宽带无线网络、信息安全体系、物联网基础环境及“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基础通信设施、光纤宽带网和移动通信网、广电有线网络建设,加快三网融合建设。(牵头单位:经信局。配合单位: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播电视台等)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充实县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切实发挥领导小组职能,协调解决全县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分工明确、责权清晰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推进工作合力。各镇、街道建立健全相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统筹规划、政策促进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推进全县电子商务产业提升发展。
2、加大政策扶持
在贯彻落实《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海盐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盐政发〔2014〕57号)相关财政资金扶持政策基础上, 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带动作用,促进电子商务应用、跨境电商发展。积极对上争取国家、省级电子商务政策支持,妥善落实配套政策和资金。加强政策宣传,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惠企政策,特别是金融、土地、人才引进等相关政策,为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要素保障。
3、完善服务保障
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对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指导和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电子商务应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海盐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形成主体多元、服务规范、高效有序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为我县企业提供全流程、一站式、低成本的电子商务服务。
4、营造社会氛围
加强电子商务业务知识培训和宣传,以宣传发动和示范带动,努力营造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浓厚氛围。积极营造诚信为本、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社会信用环境。推广各类电子商务模式创新,提升我县电子商务产业美誉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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