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智能网联车辆创新应用管理办法

www.hnec.gov.cn   2025-06-18    
摘要: 为持续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和产业化,全力打造“车路云一体化”试点标杆城市,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创新应用管理实施办法》,将于7月7日起施行。《管理办...

为持续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和产业化,全力打造“车路云一体化”试点标杆城市,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创新应用管理实施办法》,将于7月7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市政府制定并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和工作措施,建立多层次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以测试应用促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发展,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鼓励支持创新,允许搭载L4级以上自动驾驶系统的智能网联汽车开展道路测试和创新应用,要求取得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无驾驶人能力评估报告,明确创新应用阶段可以向不特定对象收取费用。进一步加强监管,落实车辆生产企业(含授权的销售公司)主体责任,要求主动向用户提供真实、全面的自动驾驶等级、能力等信息。

———————————————

原文作者:工信微报

转自链接:https://dzswgf.mofcom.gov.cn/dsxw/page1.html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保留以上作者信息和原文链接


Copyright (C) 2013-2015 Haining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海盐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浙ICP备15015739号-1





海盐县电子商务
公共服务中心网站

 热线:0573-86123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