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点带面推进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形态发展,构建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全业态矩阵

www.hnec.gov.cn   2022-10-25    
摘要: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共富工坊”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共富工坊”建设,发挥电商在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优势作用,现就推进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共富工坊”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共富工坊”建设,发挥电商在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优势作用,现就推进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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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奋斗目标,以党建为引领、以产业升级为导向,围绕缩小“三大差距”以及“扩中提低”,结合万企进万村行动,打造电商助农新模式,培育农村消费新场景,完善电商共富新服务,推动农村电商成为“共富工坊”的基础支撑与重要组成,真正发挥直播电商在共富中的重要作用。

内涵定义

通过电商直播模式,进行销售端线上线下共同发展,扩大农产品销售。主要是依托数字下乡、电商进村,大力发展电商经济,引导各类电商企业、直播平台与村党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种植大户等合作,建设电商服务中心(站点)、乡村直播间,加强农民电商直播培训,推动农民通过网络直播带货、开设网店等,不断拓宽产品销售渠道。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有相对固定的线下场所或线上经营主体,促进农产品、手工艺品等交易,带动农民特别是低收入农民增收。

主要目标

以建设村级直播点为基础,结合共富合伙人等各种电商新模式,推进多种形式电商服务中心和乡村直播间,以点带面推进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形态发展,构建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全业态矩阵,力争到2022年底,全省打造1000家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2023年底,全省打造1500家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2024年底,全省打造2000家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实现山区26县全覆盖。

——着力打造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发展渠道。聚焦渠道、平台和内容等,以农村直播电商的方式展示“村播+地区特色”主题,打造属于“共富工坊”的新农播。

——着力打造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人才矩阵。聚焦直播电商产业链上的人才缺口,健全政府、高校、社会、企业多方联动的农村电商人才培养体系,培养直播电商产业链上的各类人才。

——着力打造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品质产品。聚焦产品、品牌和标准等,建立农产品标准化,提升产品可电商化水平,不断培育农产品品牌,提升品牌溢价能力。

——着力打造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服务体系。聚焦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农民主播培养、物流建设等,发挥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资源优势,统筹推进优质电商公共资源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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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举措

强化农村电商主体培育

整合各类资源,支持发展一批区域性农产品销售平台,打造一批涉农网店,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带头人等要素资源集聚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支持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与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种养与加工基地、农副产品营销大户等传统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对接,探索建立“电商+创业带头人+低收入农户”“电商+农业龙头企业+低收入农户”“电商创业模范+低收入农户”等多种联结模式。力争每年新增涉农网店不少于1000家,新增就业岗位不少于3000个。

普及农村直播电商应用

整合淘宝直播、抖音、快手、蘑菇街等直播电商平台的资源,结合农产品销售和农村青年创业,加快推广农村地区的直播电商应用。依托直播电商举办各地具有农村特色节庆活动,扩大农产品销售。在全省推进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直播间建设,对直播间给予相关的资源倾斜,形成示范效应,再逐步向全省推广。鼓励各村书记或农村直播电商达人为当地农产品销售进行现场直播。力争每年新建直播间1000个,直播活动不少于500场,成交订单不低于1000万元。

提高农产品可电商化水平

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建立市场导向的农产品生产体系,提升产地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和设施设备使用效率,增强优质特色农产品持续供给能力。推动电商平台与地方政府、农产品企业在产销对接、标准制定、质量溯源、品牌创建推介等方面深入合作,支持可电商化的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建立县乡村三级农产品网络销售服务体系。力争每年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不低于1300亿元。

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

做强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和品牌保护,引育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效应的龙头企业,引导企业与农户等共创企业品牌,以品牌化引领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和产业化经营。培育“小而美”网络品牌,支持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等开设品牌农产品销售专区,创新品牌营销,讲好品牌故事,提升品牌公信力和品牌溢价能力。争取每年培育提升区域公共品牌不少于10个。

优化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加快全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三级联动推广应用,探索汇聚优质服务资源,推动服务直达企业。持续开展浙江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双百”行动,鼓励电商平台增加面向传统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普惠性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服务供给。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升级,充分发挥“指挥中枢”功能,联动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运营,统筹推进品牌、标准、品质控制、金融、物流、培训等服务供给。争取到2022年底农村电商示范服务站(点)不少于1700个。

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养

建立健全政府、高校、社会、企业多方联动的农村电商人才培养体系。加大电商培训力度,完善培训补贴政策。重点强化专业师资和对大学生、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基层干部、低收入农户等人群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村电商从业者的职业技能水平。依托“之江创客”全球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平台、农创客培育工程和村播学院建设,支持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培育一批农村电商项目和创新创业“带头人”。争取每年培训不少于1000人。

加强农村直播电商合规指导

深入开展“绿色直播间”培育建设,推动“绿色直播间”承诺、亮诺、践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引导农村直播电商提升合规经营能力,让优秀内容打动人,让优质商品赢市场,让优良服务助营商。结合当地产业配套政策,积极为“绿色直播间”企业在人才、资金和项目上争取相关政策支持,通过优化管理服务,有效嫁接各类资源,提供有力服务保障和正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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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机制

建全责任机制

省商务厅落实第一主体责任,对浙江省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设工作负总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要求、考评机制和验收办法,组织对全省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开展绩效评价。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落实直接主体责任,对具体工作负责。要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安排资金和项目,制定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人和建坊时限,创造性抓好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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