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五到位”做实工业企业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

www.hnec.gov.cn   2020-02-10    
摘要: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市县1月30日会议精神,坚决做到“化存量、控增量、断流量”,结合当前防控形势,海盐县经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海盐县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市县1月30日会议精神,坚决做到“化存量、控增量、断流量”,结合当前防控形势,海盐县经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海盐县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海盐县工业企业开复工指南》,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企业疫情防控“两推迟一暂停一隔离”的部署要求,确保企业开工平稳有序、疫情防控工作到位。

一、严密管理网格,动态防控到位。落实法人代表或总经理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队伍及专班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本企业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要求将企业内返工及将要返工信息、身体有异常情况的员工信息、复工信息、企业宿舍管理信息等无一遗漏的每天上报至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各镇(街道)将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纳入网格管理,确定网格员,定岗定职,每天联系网格内企业,进行信息更新及核实。指导企业按嘉防办〔2020〕17号《关于全力加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和《嘉兴市各类单位复工、复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引》文件精神执行到位。截至2月1日,9个镇(街道)共排查了724家企业,涉及重点疫区员工有2704人。

二、做好员工劝返,观察隔离到位。在浙江省解除疫情一级响应前,全力做好湖北、温州和台州地区员工劝返工作。已返回或劝阻后仍返回的,第一时间在属地隔离点进行医学隔离。对其他非湖北、温州、台州籍地区员工在县政府明确可以复工前,做好全员劝返工作,已返回或劝阻后仍返回的,必须落实返(抵)盐人员14天企业内部医学观察或居家观察,并全面做好隔离点的规范管理工作。截至2月1日,重点疫区籍员工返盐154人,已劝返1593人。

三、严格复工管控,安全保障到位。明确要求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国计民生必需的相关企业除外)。如有企业涉及上述必需因素要求复工的,必须上报审批,严格按《海盐县工业企业开复工指南》执行到位。由企业提出复工申请,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报海盐县经信局批准。经同意复工的企业每天必须在上午和下午上班前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在疫情解除前,严格复工管控,要求不得招收来自疫区的务工人员;坚决落实外来人员进入厂区体温测试制度;准备足量口罩,落实个人和生产区域的消毒工作,必要时穿戴工作衣、戴乳胶手套和眼罩等防护用品;办公区域不得使用中央空调系统;企业不得在复工期间生产与防控疫情无关产品等。自27日以来,海盐县经信局对部分未停工及拟复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开展指导工作。要求9个镇(街道)对拟复工企业要开展认真评估,尽量减少风险。截至2月1日,海盐县经信局收到12家企业的复工申请,其中:武原街道6家,望海街道1家,沈荡镇2家,百步经济开发区2家,通元镇1家。海盐县经信局经现场核查,拟同意海盐县统计印刷有限公司、海盐荣盛塑胶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复工。

四、落实企业承诺,安全责任到位。严格落实企业签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企业承诺书》,对遵守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公告、命令、通知,承担的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予以承诺。明确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为企业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为快速落实企业承诺制度,各镇(街道)灵活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承诺确认工作,允许由企业提供电子承诺函,2月1日19时前各镇(街道)落实辖区内企业承诺函签署到位。

五、严肃责任追究,后果执行到位。因复工引起的防控疫情不良后果,或因劝阻不力人员返工引起的防控疫情不良后果,由企业承担全部责任。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在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时,直接核定为“D”类。对踊跃捐款捐物的企业,将予以表彰激励。通过宣传发动,山鹰纸业、恒锋工具、博莱特等企业已捐赠护目镜近730副,将供应一线人员使用。

  • (来源: 县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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