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说到互联网的便利,那就不得不说电商。
近年来,电商行业发展势不可挡,有人淘到了人生第一桶金,有人打响了自己的专属品牌。
海盐也有不少人从事电商行业,主要在集成家居、特色农产品、服饰等,做出了友邦集成吊顶、U掌柜、木木家、浮梦灵犀等知名电商品牌。
政策目标 为了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我县出台了《关于加快海盐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电子商务“1234”工程 1个电子商务集聚区; 2个电子商务楼宇项目; 行业电商联盟公共服务、技术支撑和人才培养服务平台、物流公共平台等3种公共服务平台; 集成家居、紧固件、旅游及特色农产品、核电关联产品贸易等4个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性、行业性特色网络平台。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该意见明确了多项对海盐电商的奖励补贴政策。
力争到2016年,建立健全我县电子商务政策支撑体系,打造电子商务“1234”工程;力争规上工业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80%,重点产业集聚区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80%;电子商务初创者接受培训1万人,新发展电子商务经营者5000户。
做电商,有补贴!
引导行业协会、专业市场和龙头企业等主体,搭建行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对新建或改建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软件投资额在25万元以上,给予20%限额50万元的补助。
支持品牌效应明显、标准化程度高、产品系列齐全的行业骨干企业建立企业电子商务网站,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对企业软件投资额在25万元以上,给予20%限额50万元的补助。
设立电商企业互惠保证金(风险金),对符合授信条件的电商企业借款人提供资金支持,用于电子商务经营活动贷款及风险补助,支持电商企业发展。
鼓励农业产业化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营销大户、加工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收集和发布信息,开辟营销新渠道;发展面向个人消费者的生鲜农产品配送。
验收合格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和县级区域服务中心,给予省定补助标准50%的配套,用于网点维护、人员培训和配送车辆购置。
做电商,来这里办公 入驻经认定的我县电子商务园区(楼宇)且运营满1年的: 租赁面积在10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实际租赁的用于电子商务经营办公场所面积,给予每平方米前二年80元/年、后三年40元/年的补助; 租赁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减半执行; 单个企业每年享受的补助金额限额5万元。
电商做得好,奖励自然有!
在阿里巴巴、淘宝、天猫、京东、当当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旗舰店(专营店)开展网络营销的企业,对企业年线上纳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给予平台服务费用30%限额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通过电子商务形式实现线上年纳税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的传统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电子商务企业实缴税收首次达到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我县新注册纳税的电子商务企业,三年内年形成地方财政贡献超过5000元的,按其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100%给予奖励。允许“一址多照”,凡入驻电子商务秘书企业(管理公司)经营满一年的电子商务企业一次性奖励3000元。
获得国家、省级、市级 “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电子商务园区(楼宇),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来源:海盐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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