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电商打假案落幕 12万是否算重罚成争议

www.hnec.gov.cn   2017-07-25    
摘要:   上海奉贤区人民法院于近日对淘宝网诉平台售假店铺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的售假行为对淘宝网商誉造成损害,判处被告向淘宝网赔偿人民币12万元,这起案件也是全国首例公开宣判的电商平台起诉售假网店的...

 

 

上海奉贤区人民法院于近日对淘宝网诉平台售假店铺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的售假行为对淘宝网商誉造成损害,判处被告向淘宝网赔偿人民币12万元,这起案件也是全国首例公开宣判的电商平台起诉售假网店的案件。但是12万的罚款算不算重罚,对这个问题消费者们议论纷纷。

据了解,姚某从2015年开始在淘宝上出售宠物食品。2016年5月,淘宝与玛氏联合发现其销售的“Royalcanin”猫粮存在假货嫌疑,于是以匿名购买的方式,在这家店铺购买了一袋价格99元的宠物猫主粮。随后,经过品牌方的鉴定,该猫粮为假货,随后淘宝将线索移送警方。2016年10月12日,姚某被警方抓获。随后,淘宝以“违背不得售假约定、侵犯平台商誉”为由将姚某告上法庭。

这起案件是全国首例公开宣判的电商平台诉售假店铺案,对于今后打击网络售假行为有着积极意义。但是12万的罚款对于商家而言惩罚力度算不算重罚呢?

对此,法院方面相关人士表示,罚款也是根据平台的知名度、售假时间以及有多少单交易等因素进行判定。再加上合理支出比如有公证费用、律师费用等,这些都需要由被告方承担。因此12万的罚款还是相对合理的。

但是这只是平台对自身名誉的维护,商家违反了平台管理规约,降低了消费者对平台的信赖和社会公众对淘宝网的良好评价,对平台的商誉造成了损害,故被告给予平台以赔偿。

对于消费者以及商品相关权利人而言,他们的损失赔偿并不在这12万中,据法律方面的相关专家称,一方面消费者可以进行再度维权,维护自身的基本权益。另外一方面,品牌经营者可以进行维权,商家出售假冒产品,混淆经营者的商品来源,侵害了经营者的商品信誉和商业声誉,经营者可以起诉商家有不正当竞争行为,获得赔偿。

此外,对于12万的罚款只能称其为相对合理,这是因为现有法律法规的滞后,不能实现像国外那样巨额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但是,相关部门已经开始注意到并表示会全面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政策,这就是一个良好的开始,对于将来规范制假、售假的行为还是具有一定震撼威慑作用的。

最后,淘宝方面表示,会将所得的全部赔偿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消费者的补偿和保护等事宜。

                                                                      (来源:电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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