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2017年重要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
《意见》共分6个部分36条,其中第14条专门针对农村电商,并首次将农村电商单独陈列。其内容为:“14. 推进农村电商发展。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加快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电商发展的标准体系。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商贸、供销、邮政、电商互联互通,加强从村到乡镇的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鼓励地方规范发展电商产业园,聚集品牌推广、物流集散、人才培养、技术支持、质量安全等功能服务。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开展整省推进示范。完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加快构建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强农产品产地预冷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
下一步,我省将以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方位推进农村电商深入发展,重点针对农村居民消费、农产品销售和农村创业等问题开展农村电商工作。一是深入实施电商进万村工程,让农民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生活和生产服务;二是改造提升淘宝“特色馆”,进一步打造“特色馆”品牌效应;三是培育发展电商专业村,推进农村电商产业集聚化发展;四是开展农旅电商融合发展试点,进一步拓展农村电商市场,使“绿水青山”真正变为“金山银山”;五是建设农村电商物流体系,逐步构建与农村电商相适应的物流体系。
(来源:省商务厅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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