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联合声明以来,事件又持续发酵,2月1日-2日,行业内一些百强连锁也相继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关于电子监管码的声明,以下是部分截图:
点击图片可查看原文
声明的内容与此前三大佬发布的联合声明(点击查看相关文章)内容基本一致,只是声明主体做了相应修改:“作为上市企业”改为“作为百强连锁药店企业”,“我们三家公司”改为“我司”。其实仔细研究这份声明,再结合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总裁赵飚在博客中发表的《药品电子监管码伤害的是规范企业》一文中的观点,不难看出药店对于湖南养天和大药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一事的态度:
1、药品电子监管码是一个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完全属于重复建设的不良政策,中国的药品行业需要的是一套公正、合理、合法、高效和务实的电子监管系统。
2、反对现有的电子监管码、反对阿里健康负责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运维,并不是反对电子药品监管、电子追溯。
3、对于养天和大药房起诉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行为本身不予评价,但是对于诉状里面的内容感同身受。
附:电子监管码事件始末(点击文字看相关文章)
2016年01月26日上午
湖南养天和大药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公司董事长李能向媒体通报了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国家食药监总局一事。
2016年01月26日晚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挂出2016年第13号通告,高频出现“电子监管流向数据显示”,低调表明电子监管码在飞检中的作用。
2016年01月27日上午
澎湃新闻透露: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孙咸泽在该局召开的一个会议上表示,国家食药监总局将收回此前交由阿里健康负责的全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营权。
2016年01月27日下午
阿里健康公关部负责人张蕾就“食药总局或将收回阿里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营权”一事回应澎湃新闻称,目前没有收到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收回阿里健康运营权的书面通知。
2016年01月28日下午
赵飚在博客上又发《药品电子监管码伤害的是规范企业》一文,解释了关于电子监管码的七个问题。
2016年01月29日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联合声明。
2016年02月01日-02月02日
行业内部分百强连锁药店企业也相继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关于电子监管码的声明。
(来源:亿邦动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