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新增“送货上门”服务规范 4月7日生效

www.hnec.gov.cn   2021-04-02    
摘要: 4月2日消息,天猫4月1日发布“送货上门”服务规范,本规则于2021年4月1日发起公示,并将于2021年4月7日正式生效。天猫“送货上门”服务,是指当消费者在天猫购买带有“送货上门”标识的商品,除特殊...

4月2日消息,天猫4月1日发布“送货上门”服务规范,本规则于2021年4月1日发起公示,并将于2021年4月7日正式生效。


天猫“送货上门”服务,是指当消费者在天猫购买带有“送货上门”标识的商品,除特殊情形外,承诺送货至消费者购买订单对应收货地址的服务。承诺送货上门服务但实际未履行的,消费者发起投诉经判定属实的,将补偿10元现金至消费者淘宝账号绑定的支付宝账号,每个主订单仅可补偿1次。


消费者可通过淘宝APP/天猫APP/淘宝平台电脑端投诉:进入我的淘宝-我的订单中点击“查看物流”,在物流详情页点击“物流客服”,即可与天猫官方客服进行在线咨询及投诉。


此外,特殊情形包含:部分特殊的收货地址不支持送货上门,导致无法履行送货上门服务的情形,如学校、军队、景区、党政机关及家属院、外交领事馆、海关特殊监管区等配送员无法进入的区域;用户同意配送员将包裹放置在约定收货地址,无需履行送货上门服务的;因消费者原因导致包裹无法履行送货上门服务的情形,包括电话、地址等配送信息不准确,消费者无法现场签收商品,消费者修改收货地址导致超出送货上门履行范围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配送员无法履行送货上门服务的情形,包括自然灾害及恶劣天气、疫情、官方/社会等政治活动导致的无法派送等;消费者存在恶意购买、恶意维权等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及交易安全的订单。


来源: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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